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汉中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7月12日至7月19日,对宁强县2021-2023年度沿汉江污水处理厂(站)运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宁强县沿汉江共涉及汉源街道办、高寨子街道办、铁锁关镇、胡家坝镇、大安镇等五个镇(街),城镇污水处理由陕西省水务集团宁强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行的宁强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铁锁关镇、胡家坝镇、大安镇污水处理厂等四个污水处理厂承担,共设计处理量13750吨/日,四个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六个提升泵站。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上级工作任务落实执行方面
1.未编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2.宁强县地下排水管网摸底排查工作推进滞后;3.未划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4.污水处理厂经营合同内容签订不规范。
(二)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设计、审批、建设方面
1.前期设计论证不充分,设计规模过大,造成沿汉江3个镇污水处理厂低负荷运行,财政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2.城区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3.老旧小区雨污分流不彻底;4.城区中水未充分回收利用。
(三)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维护和运行方面
1.污水处理公司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2.污水处理公司部分员工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未进行定期考核。
(四)相关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
1.污水处理公司拖欠6家企业账款;2.污水处理公司药品采购未履行招标程序;3.污水处理公司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推进改造项目和设施建设;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四、审计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宁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及相关参加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严格按照审计提出的建议,制定了整改方案,对立行立改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性整改的问题,已按照整改措施,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