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审计局对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深化“三个年”活动、打好“八场硬仗”、抓好“六个聚力、六个发展”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凝心聚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全力以赴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为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精准发力,推动经济稳中向好。坚持“三个带头”,建立抓经济稳增长工作调度机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和增幅创5年新高。坚持“六步五率三法”,市县一体推进17个重大项目、总投资1100亿元,重大项目数量和规模为近年之最。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和一揽子增量政策等各类补助资金373.9亿元,争取各类政府债券资金160.6亿元、增长82.2%,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深化改革,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深化推进16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全市营商环境满意度位居全省第2。落实“两新”政策扩内需,举办促消费活动420场次,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达1.92亿元。坚持破立并举,稳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系统性有效管控风险,市本级债务规模和债务率实现“双下降”。加快国企平台改革,推动国企优化重组、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5家融资平台已达到退出条件。
——用心用情,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推进“五个农业”镇村全覆盖,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地力保护补助资金4亿元,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1亿元,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筑牢屏障。持续关注“一老一小”问题,全年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14亿元、兑付城乡医疗保险44.8亿元,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19.4亿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达标率居全省第1位。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整治,全市零售药品价格较去年平均下降12.5%。
——守正创新,提升审计监督效能。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审计机关共审计和审计调查单位、项目66个,促进上缴财政4016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27.15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467.9万元,核减工程建设资金11.52亿元,提出审计建议231条,向有关方面移交重要问题线索69件,制定完善规章制度51项,审计报告、要情等被主要领导批示批转35份。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67.7亿元、县(区)上解收入13.2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6.5亿元、上年结转14.5亿元、调入资金0.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55.9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亿元,加补助县(区)支出311.3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32.6亿元、上解支出3.8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亿元、调出资金0.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24.9亿元,累计结转31亿元。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1亿元,加上级补助、上年结转、专项债务收入等,收入总计209.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亿元,加补助县(区)支出、转贷县(区)专项债务支出、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196.5亿元,累计结转13.2亿元。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亿元,加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0.8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加补助县(区)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0.7亿元,累计结转0.1亿元。
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6.4亿元,加上年结余68.6亿元,收入总计125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4.9亿元,收支相抵后累计结余70亿元(主要是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仍需提高。因年初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基层用款单位,个别主管部门违规将财政资金拨至下属单位实存资金户,导致专项资金95.51万元被挤占或闲置。
2.财政收支管理不够严格。土地出让收入、污水处理费等非税收入4295.73万元未及时收缴、专项资金986.81万元未及时分配下达、政策性代扣代缴专用账户未及时撤销。
3.政府债券管控不够到位。专项债券储备项目质量有待提升,53个有条件通过评审的项目普遍存在前期手续不全、项目收支测算不完善、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等问题。8个债券项目进度较慢,专项债券28,833万元、一般债券5631.36万元闲置未发挥效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3家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18名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发现在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政策执行不严格。8家单位未建立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内控制度。8家单位公车管理、报销审批、政府采购等制度执行不严格,涉及金额531.97万元。1家单位工程建设监管不严,2个项目少建人防工程3565.67平方米。2家单位部分印刷业务未按要求在市级定点单位印刷,涉及金额69.48万元。3家单位存在账户清理不及时、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财务不相容岗位未分离的问题。
2.预算刚性约束不足。1家单位超预算支出10.43万元。3家单位挤占专项资金114.21万元。4家单位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涉及资金398.87万元。
3.财务管理仍需加强。7家单位长期挂账9092.02万元未及时清理。2家单位分别存在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298.32万元、超限额收取履约保证金436.09万元的问题。3家单位现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白条列支、大额现金支付等现象。9家单位会计基础较为薄弱,存在核算不规范、错列会计科目、报销附件不全等问题,涉及金额266.47万元。
(三)抽审2个县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1.个别政策未落实落地。2个县“过紧日子”评估工作推进缓慢。1个县未及时兑付中小企业奖补资金65.3万元,1个县未及时退还涉企保证金344.87万元。
3.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不足。一是组织收入不到位。2个县非税等财政收入4280.37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应征未征土地出让收入14,278.64万元。1个县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共计423.65万元。二是支出管理不规范。2个县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569.92万元、违规出借财政资金378万元。2个县7家预算单位向实存往来专户拨款,虚列支出共计1802.56万元。1个县4个项目进展缓慢,一般债券1187.73万元闲置未发挥效益。
4.财政管理水平仍需提升。2个县未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往来账款133,090.12万元长期未清理、存量资金33,802.97万元未及时盘活。1个县未及时分配上级专款7397.7万元,1个县未编制预备费动用方案动支预备费146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在市级财政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县区财政收支等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绩效目标管理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市本级个别项目未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表或绩效目标设置不细化、不量化。1个县未将重点项目、重大政策等纳入事前绩效评估范围。二是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待提升。3家单位绩效自评不规范或绩效目标未完成。1个县财政重点评价覆盖面较窄,1个县7家单位未根据绩效评价反馈意见落实整改责任。
(一)高质量项目推进审计情况
围绕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对2023年度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202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完成了64个项目工程结算审核,送审工程结算造价64.2亿元,核减造价11.52亿元,核减率17.9%。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前期手续不全、项目进度缓慢。1个已开工项目未办理土地使用证。1个项目因资金缺口已停工超过1年,涉及投资3700万元。2个项目由于征地拆迁历时较长、初步设计深度不够等原因进展缓慢,中省专项资金1.32亿元闲置未发挥效益。二是个别项目脱离需求购置设备,造成资产闲置。1家医院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采购的生化分析仪、化学发光仪等5台设备长期闲置,涉及金额133.86万元。
(二)沿汉江污水处理厂审计情况
聚焦“一泓清水永续北上”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开展了7个沿汉江县(区)38个污水处理厂(站)运营情况专项审计和全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污水处理监管制度不完善。6个县区未编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应急预案》。4个县区未划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2个县区未开展排水户水质水量监测工作。6个县区部分污水处理厂专业岗位员工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2.偷排污水、无证取水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1个县1家公司私设地下排水管,偷排工业污水流入汉江。2个县区6个污水处理厂无证取水100.88万吨、少征水资源税29.56万元。
3.污水处理厂负荷不均,资源利用率有待提升。5个县区6个污水处理厂超设计负荷运行,存在水环境污染风险。4个县区19个污水处理厂因服务区实际发展不及规划预期,进水量低于设计值,长期处于低负荷状态。7个县区因中水管网建设不到位,2.2亿立方米再生水直排汉江,水资源未有效利用。4个县因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低,造成产能浪费和成本上升。
4.污水处理费收缴管理不规范。市本级和10个县区供水公司应收未收污水处理费4205.09万元、应缴未缴污水处理费3586.3万元。2个县供水公司坐支污水处理费453.79万元。2个县应拨未拨污水处理企业运营服务费2875.99万元。
(三)市本级消费券发放和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市本级消费券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消费券核销率较低。2022年至2024年,市本级共发放消费券31轮次120.85万张,投入资金3910.19万元,实际核销数量、核销金额均低于50%。二是部分消费券投放精准度有待提高。16轮次消费券发放活动未制定活动方案或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方案,导致消费券投放种类及资金配比与消费者实际需求匹配度不高。三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需进一步规范。尚存在未按活动进度付款、结余资金26.1万元未及时收回、未开展绩效评价等问题。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乡村振兴审计情况
开展了3个县乡村振兴、农田水利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抽审资金7.77亿元,抽查项目113个、单位24个、镇(街)25个、行政村66个,走访农户72户,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政策目标要求落实不到位。2个县未按要求编制农田水利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或水土保持方案。1个县编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未与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规划等衔接,将20338.23亩城镇开发区域、退耕还林、水源地保护区等限制或禁止建设区域纳入规划建设范围。2个县9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擅自变更设计、随意删减建设内容导致地力等级或工程质量不达标,1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坝体悬空问题未整改到位。
2.高标准农田项目建管成效不佳。3个县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非农化”面积达1.73万亩。由于前期规划设计不合理,1个县3个项目渠道未与水源贯通、道路无法下田,1个项目灌溉渠道未与污水排放渠分离,生活污水直排农田。1个县5个项目19个标段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结算工程款86.91万元。2个县超标准、超进度支付项目设计费、监理费33.55万元。2个县4个项目建成后未进行管护,部分设施损毁严重,影响生产灌溉。
3.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个县超范围发放社会兜底保障补贴、耕地地力补贴等96.98万元,应发未发高龄补贴1.75万元。1个县惠民惠农补贴到人到户资金6181.72万元未通过“一卡通”发放,未及时向受灾户兑付农业政策性保险理赔款1.81万元。1个县3家经营主体违规申报退耕还林项目套取补助资金54.86万元,1家国企、1个村委会截留村民和村集体收益11.85万元。
4.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投资产业项目效果不佳。1个县5个村14个产业项目建成后长期闲置或发生亏损,投入资金222.99万元未发挥效益;1个项目虚假招标套取财政资金80万元,拖欠土地流转费、分红等24万元。二是村级资金、资产管理较为混乱。2个县存在账务处理错误导致虚增虚减利润、成本,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未按规定计提折旧、资产未纳入“三资”平台管理等问题;2个村在兑付补偿资金时公款私存、大额现金支出且附件不全。
(二)医保基金审计情况
对全市2022年至2023年医保基金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套取骗取资金问题屡禁不止。2个县2家定点医疗机构利用26名五保户身份伪造虚构病历、6个县区12名五保户监护人冒名顶替就诊,涉嫌骗取医保基金0.75万元。1家定点医院通过车接车送、进村和到敬老院招揽等方式诱导五保户住院,五保户住院收入已占总住院收入的56.3%。
2.两定机构问题频发。定点医院方面:市本级及8个县区20家定点医疗机构超标准、超范围、重复收费或过度检查收费等违规收费共计53.1万元。3个县区5家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自定义或打包收费612.2万元未向同级医保部门备案。定点药店方面:一是药品加价率高。全市164家定点药店5852种药品加价率超过50%,占抽审药品种类的67.83%。二是128家定点药店存在年底刷卡金额占比异常、高频次刷卡结算等突击使用门诊统筹基金的问题,其中有20家定点药店2023年12月份结算金额占全年结算金额的100%。三是违规销售处方药品。8家定点药店存在无处方或超量销售处方药品、篡改涂改处方药配售留存处方、使用来源存疑处方等问题,涉及医保报销38.37万元。
3.基金运行管理存在风险漏洞。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基金总额控制执行不到位,2023年超支率7.88%,同比上涨5.3%。长期护理保险监管不到位,未建立专账核算,也未按要求开展定期复评。
4.医保部门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基金筹集环节:2家单位滞留异地转移接续收入、利息收入、追缴的违规基金等共计364.86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2个县8个医保基金账户未执行优惠利率。基金使用环节:1家单位违规调剂使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居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预付金共计2963万元,未及时清理归并银行账户导致100.94万元医保基金长期闲置。全市应付未付两定机构医疗费用共计1312.93万元。2个区医保部门未按规定收回预付医保基金766.77万元。监管环节:5个县区86名低保人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保部门未及时追回4家定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本金及违约金共计70.19万元;监测定点药店和药品种类覆盖率过低,占比分别为1.55%、3.24%,且药品监测价格不够准确。
(三)校园食品和营养餐经费管理审计情况
对7个县(区)2022年至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膳食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2个县3所学校白条列支食材采购款147.53万元。1个县5所学校坐支校园餐资金5.52万元、4所学校超合同进度向食材供应商支付货款7.26万元。2个县30所学校挤占县级配套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165.35万元。
2.采购管理存在短板弱项。5个县未按规定将米、面、油等食材统一纳入政府采购范围。2个县3所学校食材采购合同到期后未重新招标直接续签。1个县教体局未在法定时限内与中标商签订原辅材料统一供应采购合同。1个县1所学校超合同约定范围购进食材9.8万元。3个县12所学校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蔬菜缺少农残检验报告、肉类缺少关键指标检测结果。2个县4所学校、1处配送中心食堂物资库存账账不符、账实不符,销货清单、留样记录表与出库领料单记录不一致。
3.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1个县教体局未按要求对学校招标采购相关资料进行存档。1个县1所学校违规加工供应豆角等高风险食品。1个县1所学校食材询价未达规定次数,少询价5次。
(四)残疾人保障专项审计情况
对1个区2023年度残疾人保障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政策落实不到位。49名低保、特困供养持证残疾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于审核把关不严,超范围开展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涉及金额6.28万元。
2.保障制度不完善。未建立面向残疾人定向招录(聘)制度;未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相关工作推进计划和统计制度;未制定残疾人职业培训对象认定标准,也未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
3.培训管理不规范。未制定残疾人年度培训计划,未按年度建立并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和项目目录,未对残疾人培训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价。2家培训机构未按要求向527名完成职业培训的残疾人发放证书且系统录入培训信息不全。
(五)汉中市中心城区天然气发展增量扩面工作专项审计调查
对汉中市中心城区天然气发展增量扩面工作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个别部门履职不到位。1家单位燃气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任务进展缓慢。1家单位对城燃企业燃气管网建设、燃气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不到位。市本级和2个区欠拨中心城区采暖季财政补助资金1121.15万元。二是中心城区2024年度管网建设任务未完成。1个区新敷设燃气管网24.9公里,仅占年度任务的25.8%。三是城燃企业服务保障水平有待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涉及天然气供气服务与保障类诉求共1177条,占燃气投诉总量的77.8%。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园区及所属企业2022年至2023年投融资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对1家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内部管理不规范。3家企业投融资管理、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不健全,决策程序、审批限额、融资风险管控等内控制度不完善。3家企业外部融资、购买国债等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1家企业3500万元借款事宜决策程序倒置。1家公司财务岗位不相容职务未分离、大额现金支付21笔共计23.92万元。
2.风险管控还需进一步加强。2家企业外部融资、借款等共计6170万元均已逾期,未及时偿还。2家企业贷款5.5亿元取得泊车位特许经营权,因市场需求不足等原因收入不及预期,难以覆盖贷款本息。1家公司年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难以覆盖年度需归还借款本金1.21亿元,债务负担重。
3.资产管理较为薄弱。1家企业固定资产底数不清,已登记的固定资产台账无法清晰反映集团现有资产数量、价值、存放位置等;未经报备、未进行年租金评估将2处资产对外出租,面积9246平方米。2家企业资产闲置,其中:专家公寓楼137间公寓长期空置,面积9995.85平方米;空置门面房778间,空置率达35.84%。
4.项目建设管理不严。2家企业23个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人防等前期手续不完善。因拆迁成本高、资金缺口大,1个项目自2022年9月停工至今。
2.国有资产违规出租出借。1家单位房屋出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长达20年。1家单位未经审批将办公用房无偿出借给行业协会使用。1个县15项国有房屋出租事项未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未收缴房租。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开展了2家单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目标任务未完成。1家单位未按要求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任务,1家单位未按时完成2023年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2.监督责任履职不到位。市本级及11个县区未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制度。1家单位对医疗机构辐射安全、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不严格,全市20家医疗机构使用射线装置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2家单位地下水、土壤部分监测指标超标。1家单位未建立镇级林(山)长考核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台账等,也未对辖区内汽修等机械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及镇、村卫生机构和私人诊所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进行有效监管。
3.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一是资金征管不规范。2个县区未及时拨付环保专项资金共计1879.55万元。1家单位征收农业灌溉水费未按要求计征到户,涉及金额5.74万元。二是项目管理不严格。截至2024年底,2个县4座硫铁矿矿区综合整治项目未开工建设。3个县区个别项目未取得防洪评价报告审查同意决定书、未按要求进行初验或复验、项目进度缓慢。三是个别环境监控系统功能未有效发挥。1家单位生物质禁烧视频监控系统功能未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随手拍”APP项目建成后闲置,涉及金额28.6万元。
五、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收入,提升依法聚财效能,拓展增收空间,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与质量提升,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推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年初预算细化到项目和单位的比例,构建“编得实、分得准、用得稳”的预算管理新格局;健全完善财政资金盘活机制,分类制定盘活方案,最大限度释放沉淀资金活力。强绩效,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对进度滞后、风险突出项目单位实时预警、靶向督导;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前移事前评估及目标审核关口,常态化开展新政策、新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拓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领域,强化结果运用。
(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全力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用好化债政策工具,构建稳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严格区分政府债务和企业债务,提高应对风险的预见性,综合运用债务展期、期限重组及债权转换等市场化手段缓释债务风险。规范投融资行为,园区国企认真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全过程跟踪研判投融资风险和成效,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强化国有资源资产监管,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高质量利用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防范国有资产损失风险。
(五)严肃财经纪律,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真改实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管理,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行为,增强财经法纪刚性约束。加大审计整改力度,被审计单位要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审计查出问题,形成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对账销号、应改尽改。持续强化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加强对违纪违规问题的严肃查处和追责问责,切实抓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