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汉中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2月13日,对宁强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相关单位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宁强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共计33.99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0.8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0.0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7亿元,调入资金0.12亿元,上年结余0.2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32.87亿元,其中:本级预算支出30.2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44亿元,调出资金0.1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1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宁强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共计4.07亿元,其中:县本级基金预算收入0.2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53亿元,上年结余0.91亿元,调入资金0.1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共计3.18亿元,其中:基金预算支出3.0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14亿元,调出资金0.01亿元。年末累计结余0.89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宁强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6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81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宁强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903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89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万元,上年结余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901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7937万元,调出资金1074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退还涉企保证金。
2.“过紧日子”评估工作推进缓慢。
(二)预、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上年结转资金未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
2.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
3.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制不准确。
(三)财政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
1.应缴未缴财政收入3297.57万元。
2.应收未收土地出让收入259.63万元。
(四)财政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资金预算执行率低,支付进度较慢。
2.超范围列支产油大县奖励资金。
3.违规将直达资金转至实存往来资金专户。
(五)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2.财政存量资金17,779.01万元超过2年未及时盘活。
3.教育资金未进行会计核算。
5.非税票据使用监管不严。
6.财政绩效重点评价项目覆盖面不足。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水平。科学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避免随意追加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杜绝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加快财政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管理。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及时足额解缴入库,真实全面反映财政收入。统筹用好财政增量资金和各类存量资金,防止财政资金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专项资金监管,规范资金拨付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重要依据,推动绩效管理结果落到实处。
(三)强化各领域风险管控。巩固前期债务化解和清欠成果,落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科学谋划政府投资项目,量入为出控制投资规模,避免超财力上项目而产生新的拖欠账款,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避免挤占、挪用、违规出借等行为发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办法,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职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对国有企业的资本补充机制,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审查业务合规性,开展业务风险排查,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严格规范财政基础管理。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政府会计改革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财政总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总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专户管理,规范专户资金运行,对不符合规定保留的存量财政专户及时予以撤销。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宁强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在按时间节点积极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