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汉中市审计局自2019年6月18日至7月20日对原汉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原市质监局)及原汉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汉台分局(以下简称原汉台分局)2018年至撤并日资产和债权债务移交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原市质监局属市政府组成部门,下属市质检中心和汉台分局。主要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市产品监督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管理全市计量、认证认可和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监督工作。2019年初根据市级机构改革文件规定,原市质监局撤并所有职能并入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汉台分局所有资产划转汉台区管理,主要职能纳入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2018年至2019年3月财政收支情况
1原市质监局2018年收入合计2,409.12万元,支出合计2,744.82万元。2018年末累计结转结余4,031.28万元。2019年1月至3月收入合计79.05万元,支出合计135.48万元。本期盈余-56.43万元,累计盈余4,815.47万元。
2、原汉台分局2018年收入合计407.14万元,支出合计422.42万元。2018年末累计结转结余16.28万元。2019年1月至3月收入合计36.05万元,支出合计47.76万元。本期盈余-11.71万元,累计盈余69.65万元。
(三)截至2019年3月31日资产负债情况
1、原市质监局资产总额4,809.82万元,负债总额50.79万元,净资产合计4,759.03万元。
2、原汉中分局资产总额57.94万元,负债总额63.03元,净资产合计57.9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固定资产账卡实不符。原市质监局账面价值与台账价值差异59.94万元。核查发现公务车辆账面数5辆、台账数9辆、实际使用数1辆。
2、抽审发现原汉台分局2.69万元固定资产丢失。
3、原市质监局对2.11万元餐厨设备未经审核自行处置。
4、部分资产疏于日常管理。原市质监局对价值68.35万元固定资产、原汉台分局2.07万元资产存放库房,均未进行有效管理。
(二)支出凭据审核不严。原市质监局报销7笔业务7.96万元,存在发票与附件信息不符、原始凭证不全。
(三)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原市质监局5笔会议费4.43万元,报销凭据时间和审批程序倒置。
(四)挤占省级质量技术监督专项资金6.68万元。
(五)部分业务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4.36万元 。
(六)原汉台分局工会账务设置不健全,未建立收支明细账、总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出具了审计报告,责成改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要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实物资产核算和管理,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二要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严格费用支出管理,尽量杜绝现金交易,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三要强化工会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范围使用经费,不得超标准或变相滥发钱物。
四、审计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存在的问题正在积极进行整改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