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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汉中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索  引  号: 610700000-/2020055491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24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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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第一条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所有科室。

第三条 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实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的原则。

第四条 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由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切实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第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承办人拟定意见、办公室主任审查、主要领导批准三个层次进行。

第六条 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过程中,出现有争议和不明确事项是否涉密时,应送市保密工作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第七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 汉中市审计局   邮编:723000
电话:0916—2214883   传真:0916—2214883   汉中网安:612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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