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4-/2021000109 | 发布时间: | 2021年01月18日 16:41 |
来 源: | 汉中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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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汉中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汉中市审计局主要职责
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关于审计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中省关于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国家审计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的执行;制订并组织实施市级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县(区)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重要改革执行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扶贫开发政策执行、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市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市级驻外非经营性办事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或统一组织的在汉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稽察;履行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对市属国有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10.与县(区)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县(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相关规定协管县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11.开展全市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审计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的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13.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市县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汉中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职责
1、负责全市政府投资审计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 目的总预算及概算的执行情况审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年 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2、负责全市基本建设项目、国有及国有控股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市级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
3、负责和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 性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
4、办理上级审计机关委托的建设项目投资审计工作。
5、负责对全市从事建设项目投资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出 具的相关报告进行核查。
(三)内设机构
局内设科室有:办公室、法规审理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经贸金融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政策审计科、园区审计科、中省企事业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二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国资监管审计科、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下属副县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下属正科级全额预算单位市电子数据审计中心。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我局审计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我市实施“六个三”战略部署、打造“三个六”重点支撑,推进“四个在汉中”建设目标,不断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加大审计工作创新力度,全面依法履行审计职责,为汉中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继续做好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审计。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聚焦中省市各项重大政策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要求,政府监管职责履行等情况,揭示政策措施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促进政策作用有效发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大力推动各领域审计监督发挥建设性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财政审计为引领,重点围绕“三大攻坚战”推进、聚焦保障改善民生,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涉及民生资金、扶贫资金等方面加强审计监督。
(三)深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管理,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纠正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做好优化职能的审计工作。按照审计职能优化,按要求开展重大项目稽查、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做好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工作。
(五)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审计全覆盖工作计划,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努力做到应审尽审。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汉中市审计局(机关) |
|
2 |
汉中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事业编制23人;实有人员60人,其中行政47人、事业1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7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82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8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5.53万元,上年实存账户资金余额49.51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12.25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今年社保制度改革,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列调整;退休人员取暖费等人员经费由养老经办中心管理单位未纳入预算。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82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25.8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45.53万元,上年实存账户资金余额49.51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12.25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今年社保制度改革,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列调整;退休人员取暖费等人员经费由养老经办中心管理单位未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7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8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45.53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22.06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今年社保制度改革,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列调整;退休人员取暖费等人员经费由养老经办中心管理单位未纳入预算。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77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25.8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
上年结转45.53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22.06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今年社保制度改革,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列调整;退休人员取暖费等人员经费由养老经办中心管理单位未纳入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25.81万元,较上年减少74.99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保制度改革,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列调整;退休人员由养老经办中心管理单位取暖费等人员经费未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5.81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010801)552.61万元,较上年减少 91.89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保制度改革,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列调整,职工养老保险单列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中。
事业运行(2010850)98.72万元,较上年减少31.58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人员辞职2人,人员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培训支出(2050803)5万元,主要是本年使用新功能科目,2019年该单位未使用,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69.48万元,主要是本年新使用功能科目,2019年该单位未使用,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5.8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602.84万元,较上年减少60.66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保制度改革,职工职业年金未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21.97万元,较上年减少5.03万元,下降4%,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万元,较上年减少10.3万元,下降100%,原因是退休人员由养老经办中心管理单位未预算取暖费等人员经费支出。
资本性支出(309)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原因是本年新增设备购置预算;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5.81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512.27万元,较上年减少150.73万元,下降23%,原因是将下属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单独列出;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03.53万元,较上年减少23.47万元,下降18%,原因是将下属事业单位商品服务支出单列;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原因是本年新增设备购置预算;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109.10万元,主要是审计局下属单位是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预算,2019年未使用,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6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13.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原因是两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费3.6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1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办法管理公务用车减少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预算2.83万元,较上年减少3.17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控制会议规模和次数,压缩会议费支出。
2020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预算5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为了更好的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我局继续通过举行培训来提高审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5.8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3.87万元,较上年减少22.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正常退休公务费减少,将业务费在专项经费核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右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见附件2内容)